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鸡与各地民俗
旧时河北、山东等地婚姻习俗中,以长命鸡为象征吉祥如意的聘物。临近新娶,男方备红公鸡一只,女方备肥母鸡一只,母鸡表示新娘为“吉人”。出嫁时,女方所备的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,随花轿出发,并要在公鸡未啼鸣之前赶到男家,俗信公鸡还在睡觉,母鸡未睡,寓以气势压倒公鸡,及今后不受男人欺侮之意。男家将公鸡交给抱鸡人,把这两只鸡一起拴在桌腿上,并不时打公鸡,直到公鸡有气无力。民间以为这是妻子以后制服丈夫的象征。这两只鸡不得宰杀,故称长命鸡。 东南沿海一带流行“公鸡拜”的婚俗,这是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的一种仪式。在海边或海岛上的渔民,男女两家择定婚期后,在成婚当天,如新郎出海捕鱼遇上风暴,不能如期赶上吉日良辰,男家便用公鸡行拜堂礼。由小姑或伴郎手提公鸡,按捺鸡头和新娘交拜。拜堂毕,在公鸡颈上悬一条红布,并将鸡关进洞房,以饭食喂养。待新郎出海归来后,才将公鸡放出,故当地民间有“阿姑代拜堂,公鸡陪洞房”之谚。 东乡族有吃鸡娃的婚俗,流行于今甘肃地区。结婚日,新郎和迎亲队伍来到女家,女家必以烤全羊和鸡娃盛情款待。“鸡娃”即鸡,吃鸡娃时有一定的规矩,将鸡分成十三部分,鸡尾最尊贵,只有最年长、最尊贵的客人才有资格享用。 台湾人有一种特别的婚俗,叫引路鸡。女家事先选购一只健壮、即将下蛋的母鸡和一只刚会啼叫的公鸡。到姑娘出嫁这一天,父母要扯两条九尺长的红绳,一头绑住母鸡的脚,一头捆住公鸡的脚,然后抱进一个大的新饭篮中,由女傧相带到新郎家。进门后则改称“公婆鸡”或“夫妻鸡”,用意是预祝新婚夫妇和睦相处,恩爱到老。还有一种寓意是,鸡有五德(文、武、勇、仁、信),象征今后为人之妇须效法鸡德,而那九尺红绳则隐喻“长久(九)”之意,当新娘入洞房后,媒人或姑嫂赶紧上前松绑,将“公婆鸡”放到婚床底下,如果“鸡公”先出来,人们呼喊:“头胎生男孩”。如果鸡母先出来,则呼喊;“先生阿姐再招弟”。 浙江一带流行“宰鸡”的婚姻风俗。新郎前去女家迎娶,女家在地上铺—块白布,让新郎在上面宰鸡,但不准将鸡血溅在布上,否则罚酒,滴几滴血则罚几杯酒。杀鸡时,女家故意相撞新郎,有经验的新郎则可应付自如。 长江三角洲一带流行“合啼鸡”的婚姻风俗。新郎迎娶时,以—只用红绸系挂的大公鸡作礼,女家不能将此鸡留在家中,新娘前往新郎家完婚时,需将此鸡带回男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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